交通安全关乎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及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2月25日,怀集县教育局发布《致全县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呼吁广大家长积极投身到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进一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共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护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原信如下:
致全县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新学期伊始,为切实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提高“一老一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家长与学校携手,共同为孩子们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特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步行时,务必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时靠道路右侧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切勿在马路上追逐、玩耍、奔跑或使用电子设备。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好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并排骑行、不追逐竞驶。
二、“一老一少”安全教育。老年人出行时,尽量选择白天光线充足的时段,穿着颜色鲜亮或带有反光条的衣物,便于机动车驾驶员识别。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遵守信号灯,不抢行。出行应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不乘坐货车车厢、三轮车。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教导孩子(幼儿)认识常见交通标志和标线,知晓基本交通规则。
三、严禁危险行为。严禁在校学生擅自购买电动车,更不允许对电动车进行改装,如拆除限速装置、改装外观等。坚决杜绝在道路上飙车、玩漂移、单手骑车、追逐打闹等危险行为,此类行为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四、乘车搭车安全。乘坐私家车时,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都要全程系好安全带;搭乘出租车应在指定地点候车,不要在马路上随意拦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车况不佳的车辆。
五、校车公交安全。乘坐校车或公交车时,要在站点排队候车,车辆停稳后,按顺序上下车,不拥挤、不推搡;上车后抓好扶手,坐稳扶好,不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不在车内随意走动、奔跑、嬉戏或大声喧哗,避免影响驾驶员驾驶和自身安全。
六、家长接送安全。家长在上下学接送孩子时,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赶时间而超速、闯红灯、逆行等。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车接送孩子时,家长和孩子都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员超载。停车时,要在指定区域或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有序停放,切勿在学校门口、路口等交通要道随意停车,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七、私立学校交通提醒。私立学校的家长需格外关注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无论是自行接送还是让孩子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若孩子乘坐校车,要了解校车运营情况,与学校保持沟通;若孩子乘坐公共交通或其他车辆,务必叮嘱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自身安全,并及时了解孩子的出行情况。
八、紧急事故处理流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清晰准确地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车辆受损情况等信息;若有人员受伤,应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原状,如需移动车辆,应做好标记,方便后续事故责任认定。
九、交通事故应急疏散逃生。乘坐校车或公交车遇到交通事故时,要保持冷静,听从司机或随车照管人员的指挥。若车门无法正常打开,应迅速使用安全锤打破车窗玻璃逃生,敲击车窗玻璃的四个角或边缘部位,力度要适中。有序撤离车辆后,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远离事故车辆和车道,避免二次事故伤害。
十、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手抄报比赛等形式,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邀请交警进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讲解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展示交通事故案例,让学生直观了解违反交通规则的危害。
十一、高中生(年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下学安全教育。年满16周岁的高中生骑电动车上下学时,所骑的电动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且要具备合法的行驶证、牌照等手续,不能驾驶超标电动车或电动摩托车等属于机动车范畴的车辆。骑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包括佩戴安全头盔、在规定车道行驶、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逆行,转弯前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得搭载他人,避免因超载影响车辆操控和行驶安全。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希望家长和同学们高度重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怀集县教育局
2025年2月25日
整合:刘亮 唐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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