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3月3日至4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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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

(2025年2月25日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授权,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定于2025年3月3日至4日上午在清城召开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建议议程调整为:

(一)听取和审议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清远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清远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清远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清远市2025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过关于接受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八)选举和表决;

(九)票决清远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其他。

来源:清远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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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镇祖
校对 曹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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