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交警大队联合南湾交警中队在南湾辖区丹平快速路开展超标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共查扣三轮车10辆、两轮车11辆(含摩托车1辆、电动车10辆),拟拘留17人 。

什么是“超标车”?为什么要严查?如何自查?笔者带你来了解。
2023年1月1日起,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为,首次违反规定将按“冲禁令”警告,第二次将进行处罚。
如今,骑电动自行车的人越来越多,它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伴随而来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随时威胁着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骑电动自行车要注意什么呢?下面这些大家一定要牢记:
1、务必佩戴安全头盔。要想出来威,记得戴头盔,骑车不佩戴头盔,危险程度犹如此时此刻你没有佩戴口罩。
2、务必走非机动车道。即使戴了安全头盔,也不能冒险进入机动车道。
3、不闯红灯、不逆行。闯红灯、逆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一次都不能有,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意外何时发生。
4、酒后一定不骑车。酒后开车,违法,酒后骑车,也违法!
一、存在下列情形,处500元罚款
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存在下列情形,处1000元罚款
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存在下列情形,处2000元罚款
1、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2、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注意!若电动车为超标电动车且已达到机动车标准的,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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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记者 陶清清
通讯员 龙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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