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账号出借后被封十年,封号损失谁来担?

南方+ 陈泽铭 02-24 17:45

李某将游戏账号借给朋友胡某使用,朋友又转借给他人后因违规导致封号十年,李某的损失谁来承担?近日,五华法院依法判决胡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0000元。

2017年,青年李某与胡某通过“和平精英”网络游戏结识,后互相添加微信成为好友。2023年6月,经胡某请求,李某将其“和平精英”游戏账号出借给胡某使用,但该账号因胡某转借给他人后因违规使用导致账号被封禁3650天。经查询,李某在该账号被封禁前累计充值45134元人民币。因向胡某索赔无果,李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胡某赔偿经济损失。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的行为导致李某在长期封禁期间无法对案涉游戏账号进行使用、处分,该账号具备的财产属性因此受到减损,李某有权要求胡某进行相应赔偿。综合账号封禁时长、李某累计充值金额、充值后产生的价值贬损及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李某在本案中因胡某擅自转借游戏账号并导致账号被封禁的损失为10000元,遂依法判决胡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0000元。

法官说法:

《民法典》首次确认网络虚拟财产的“身份”、地位,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立于其他网络资源或现实财产的价值,将网络虚拟财产正式纳入法律的保护范畴,明确了虚拟财产作为财产权客体的法律地位,具有财产利益属性和一般商品属性。当网络虚拟财产受到非法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游戏玩家在使用游戏账号时应当遵守与游戏运营商签订的用户协议,勿将游戏账号随意转借给他人,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南方+记者 陈泽铭

通讯员 孔祥柱 甘凌风

编辑 罗蔚然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