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宣讲会|3月1日起,香港多个产业进入内地门槛降低!

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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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香港特区政府和国家商务部合办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修订协议二》)宣讲会,向香港工商界介绍修订协议二的开放措施和落实安排。

▲(左起)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秘书长刘理茵、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经济部副部长郭韶伟、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樊世杰、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黄少珠、中联办经济部副部长兼贸易处负责人周强和工业贸易署署长廖广翔在宣讲会合照。

3月1日起,香港7大行业包括建筑、电影、电视、旅游、电信、保障、银行和证券的香港企业及专业人士,进入内地市场的门槛将降低,形包括就企业的设立取消或放宽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就香港专业人士提供服务放宽资质要求;以及就香港服务输出内地市场放宽限制。大部分开放措施适用于内地全境,也有一些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9市先行先试,具体例子如下:

另外,《修订协议二》也带来制度创新和加强对接,包括:

特区政府感谢中央政府对特区的支持,国家商务部和各有关部委和单位积极回应特区政府就进一步扩大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的建议和意见,去年10月9日签署修订协议二,让更多香港企业和专业人才能以更优惠的待遇进入内地市场。

宣讲会有超过350人出席,包括本地及外国商会、驻港领事馆、主要贸易组织,以及专业界别的代表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国家商务部合办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修订协议二》)宣讲会,向香港工商界介绍双方于去年10月9日在CEPA框架下签署的《修订协议二》的开放措施和落实安排。

宣讲会设有三个专题讨论环节,分别为金融和法律服务;视听和电信服务;以及其他服务(包括建筑及相关工程、医疗、检测和认证、广告、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超过20个中央部委及特区政府政策局和部门的代表在会上介绍《修订协议二》的内容和落实安排,以及申请优惠措施的条件和程序,并场解答业界的提问。

内地与香港于2003年签署CEPA,至今已提升至一份全面和现代化的自由贸易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四个重要范畴。《修订协议二》在多个香港特别具有优势的服务领域均增添了开放措施,进一步便利香港服务提供者及专业人士在内地设立企业和发展业务,同时为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及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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