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市场“美颜滤镜”!佛山市场监管部门严查生鲜灯,守护舌尖安全

佛山市场监管
+订阅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多次针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超、生鲜摊位等场所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整治销售生鲜农副产品时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推动市场经营环境透明化、规范化。

“生鲜灯”是一种通过特定颜色光源改变食品视觉效果的照明设备。例如,红光可使肉类色泽更鲜亮,绿光能让蔬菜显得更翠绿,蓝色可以使海产品看起来更新鲜。

然而,部分经营者利用此类灯光过度美化商品外观,导致消费者在自然光下发现产品实际颜色、新鲜度与购买时差异较大,引发消费纠纷。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

为进一步做好《办法》后续落实,佛山市场监管部门统筹部署,对辖区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及禁用提醒。其中,顺德区容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宣教+立案+整改”四步走策略展开工作,在检查时对经营者宣教照明设备常见违规的几种情形。截至目前,共检查商户207家,立案1宗。

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前往普君安置点开展专项检查,对使用“生鲜灯”的水果店当场作出警告处罚。同时,约谈市场管理方,要求其对市场内所有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限期整改。目前,普君安置点内的经营户已完成整改,将“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白炽灯。

撤掉“生鲜灯”后,艳丽的颜色没有了,但还原了生鲜农副产品本身的自然色泽,让消费者更直观地感受到食材的新鲜程度。这一举措促使商家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倒逼其加强冷链管理和进货标准,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推动全市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

信息来源:禅城市场监管局、容桂市场监管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