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天津的“走心”快递

肇庆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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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卢,刚上班就有你们的快递收哦,快看看是什么?”

“是从天津寄来的.......一面锦旗?”一上班,四会法院大旺法庭的法官助理小卢就被同事叫住,拿到了一份从天津寄来的包裹。

拆开包裹,里面是一面绣着“公正裁决暖人心,以法为盾护权益”的锦旗,看到落款的名称,他的思绪瞬间被拉回到年前那个争分夺秒的 “惊险时刻”。

仅有24小时时效的紧急求助

“梁法官,十万火急!我们一审查封被告账户的800多万款项就快要到期了,如果不尽快完成续封,胜诉的货款就收不回来了!”1月16日,大旺法庭梁育锦法官接到一通来自天津的紧急来电,并收到了对方传真过来的续封申请。

原告之所以万分着急,是因为没能及时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提出续封申请,还有一天就要逾期。

时间仅剩下不到24小时,面对如此紧急的情况,为保障当事人利益,梁法官立即将当事人递交的申请书移送执行局办理续封。

“被告的银行账户是由天津当地的法院冻结的,我们法院的查控系统无法直接对其进行续封操作,还需要梁法官您跟那边的法院进行沟通才行。”执行局无奈答复道。

原来,这次事件涉及的案件,是原告天津某公司在2024年1月向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当时,他们同时申请了对被告肇庆某公司进行诉中财产保全,天津某区法院遂依法立案并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

但在这之后,由于被告肇庆市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被裁定移送至四会法院审理,该案已在去年12月份审结,由于被告不服判决,案件目前还在上诉中。

又遇“轮候冻结”风险

“梁法官,我查到被告近期涉诉案件众多,如果等到保全期满自动解封再以四会法院名义进行查封,原本第一顺位冻结的款项就会转为轮候冻结,必然会影响原告后续的执行权利。”卢助理心急如焚说道。

轮候冻结,就像多个债主上门讨债,轮流来冻结债务人的财产,只要前面的冻结解除,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就会自动生效,这样一来,原告就可能会无法作为第一顺位债权人追回相应款项。

眼见这官司还没打完,财产就有流失的风险,原告公司便连忙给大旺法庭打来了这么一通“十万火急”的求助电话。

在此情况下,梁法官与执行局保持沟通,继续寻找其他高效的执行方式。他积极与天津某区法院的原承办法官和执行法官联系,协调确定由四会法院出具续封文书,将续冻工作以委托执行的方式,委托至该法院进行续冻。

考虑到该法院执行局接收续封材料需要一定时间,若按部就班等待委托流转,势必会错过续冻的最后期限。

灵活处理化解危机

鉴于数额较大且事关原告企业的重要权益,梁法官决定审慎灵活处理,与天津当地法院的法官详细说明事情的紧急情况,请求开通绿色通道,先将办理续封的有关材料扫描发送至天津当地法院的法官账号上,方便执行法官进行线上续封操作,后续尽快将续封通知发送到金融机构。

因为担心财产流失,梁法官及其团队工作人员一直悬着心,全程积极与天津法院的法官保持沟通,只要有反馈结果便第一时间响应。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天下午15时,金融机构终于发来查询反馈信息,在两地法院的共同配合协助下,案涉银行账户内800万余元在冻结期满前成功续冻,本案原告的利益得以保障。

“多亏法院及时续封,避免了被告账户里800多万的款项到期解冻,否则我们公司承受不了这样的损失,我代表公司上下数百名员工向你们表示感谢。”续封成功第二天,原告及其代理人来到大旺法庭现场向梁法官及其团队道谢。

原告制作的锦旗如期邮寄到大旺法庭,给投身忙碌工作的法庭工作人员带来了一份特别的“温暖”和鼓舞。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继续夯实便民举措,深耕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0〕21号)

第十八条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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