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评论员: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能变也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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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

文丨南方日报评论员

“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强调要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了全面部署。

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事实证明,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24年9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086.4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37%。现在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社会生产力将不断跃升,人民生活水平将稳步提高,改革开放将进一步全面深化,特别是教育科技事业快速发展,人才队伍和劳动力资源数量庞大、素质优良,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配套完善,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巨大,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很多新的机遇、提供更大发展空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领导经济发展的一贯方针。近年来,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急剧变化,不确定难预料因素显著增多,部分民营企业经营困难,在市场准入方面仍存在“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现象,在企业融资方面仍存在手续多、兑现慢、成本高等问题。但总体而言,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

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立足实际,统筹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注重综合施策,对企业一视同仁;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企业是经营主体,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也要满怀创业和报国激情,不断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弘扬企业家精神,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广东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全国民营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发展信心,强化全局意识、系统观念、法治精神,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为广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编辑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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