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快讯|刘志刚任江门市副市长,林江群代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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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江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江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江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志刚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志刚(左)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志刚(左)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林江群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乐川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梁宇俊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月贤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施适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秉锋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海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施适辞去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林江群代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林江群(左)代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林江群(左)代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采写/摄影:南方+记者 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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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月26日召开

编辑 李衡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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