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作业发生事故交强险能理赔吗?惠州中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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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等领域,特种车辆发挥着关键作用,其主要功能是进行特种作业。然而,当特种车辆在作业时发生意外,保险范围和责任划分便成为复杂且关键的问题。特种车作业发生事故,交强险能理赔吗?日前,惠州中院就审理了一宗该类案件。

2022年初,包工头阿忠(化名)承接了一宗路灯安装工程。由于临近年关,人手短缺,便以每天200元的价格临时雇请刘某来到施工现场做杂工。2022年1月13号中午,工人们正在进行吊装路灯作业,由张某负责操作起重运输车,因施工需要,阿忠叫来刘某帮忙,让他扶着路灯,但就在后续施工中,不慎发生意外。 “侵权人张某是起重车的司机,他在吊路灯时叫刘某去扶路灯,结果路灯在吊运过程中掉落,砸到刘某的右手。经鉴定,刘某的损伤构成九级伤残。”惠州中院法官黄新娣说。

事故发生后,刘某将雇主阿忠、起重车司机张某以及起重车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刘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合计198000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刘某11000余元。不过,面对这个判决结果,保险公司却并不认可,其认为车辆并非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应理赔,遂向惠州中院提起上诉。

“特种车辆是特殊车辆,与普通车辆正常在道路上行驶不同,其最主要功能是进行特种作业,大部分使用期间都在执行特种作业任务。按照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它可以参照交通事故的交强险来处理。”黄新娣介绍,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已明知特种车辆的使用功能是用于特种作业,在投保人足额缴纳保费的情况下,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付。

在二审过程中,是否应在商业险的范围内进行赔付成为了另一争议焦点。 “二审查明,他们在商业险的投保单上有特别约定,即货物掉下来砸伤人的,保险公司免赔。所以二审认为保险公司不需要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对伤者承担保险责任,相应责任由侵权人,也就是司机张某承担。而雇主在本案中没有过错,按照侵权要件,雇主无需承担责任。”黄新娣说。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刘某损失198000元,司机张某个人赔偿刘某11000余元。

【法官说法】

特种车辆的使用性质主要是专项作业,而非通行,而且特种车辆它的保险费,一般情况下都是高于普通车辆的保险费,若将特种车辆的保险范围仅限定在公共道路通行时,既不符合交强险的设立宗旨,不利于保护受害者合法权益,也违背了保险的对价平衡原则。

这起特种车辆作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为我们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提供了重要参考,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特种车辆保险责任划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无论是投保人、保险公司还是相关从业者,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南方+记者 卢慧

通讯员 黄新娣

编辑 南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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