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起火,“凶手”竟在楼道里!

珠海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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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赣州经开区一小区楼道内突然起火,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迅速疏散群众,并利用水枪对火势进行扑救,

15分钟后明火被成功扑灭。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冒出的火花引燃了楼道内的杂物,所幸扑救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日常生活中,因在家中、楼梯间堆放杂物造成火灾事故的案例不在少数。

相关案例

2024年12月25日,北京通州一居民小区9层楼道着火。据了解,该起火灾燃烧物为楼道内堆放的生活杂物,过火面积1平方米, 无人员被困伤亡。

2024年10月,广东湛江一市场居民楼起火,当地消防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着火物为楼梯间堆积的杂物,楼道内弥漫着大量浓烟,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将火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

楼道堆积杂物危害的是生命触犯的是法律!

安全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安全提示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防火务必做好“三清三关”。什么是“三清三关”?下面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一起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正所谓防患于未“燃”,建议大家在家中配备相应的应急消防器材以备不时之需。那么居家需常备哪些消防器材呢?一起来看看。

来源|赣州消防、广东消防等

整理|珠海应急管理

编辑|刘明远

责编|江莉莉

审核|赵婧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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