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1.1吨却装5吨!最终爆胎侧翻!

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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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尾高速上发生一起

轻型厢式货车侧翻事故

导致货厢解体,货物散落一地

事故详情

1月21日17时17分许,沈海高速汕尾路段往深圳方向有一辆粤B号牌轻型厢式货车发生侧翻,且车厢损坏,货物洒落一地,严重威胁通行安全。接到警情后,汕尾交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及时做好安全防护以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

民警在现场勘查中发现,该货车疑似存在超载的情况。后经称重,该车核载1100公斤,实载5325公斤,超载384%,属于严重超载。最终货车因超载导致后轮爆胎,从而引起侧翻事故,万幸无人伤亡。

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工作人员将掉落在地面上的货物全部清理完毕并进行转运,事故车辆被拖离现场,路面恢复正常通车。

民警对驾驶人邓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强调在春运期间,车流量较大,一旦发生事故或二次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随后,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邓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车超载

严重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操控性能

导致车辆制动距离延长

极易引发 车辆

侧翻、爆胎、制动失效……

如同一颗行驶中的“定时炸弹”

时刻危及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广东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在装载货物时

一定要严格按照车辆的装载规定

不能为图方便或节省成本

心存侥幸进行超限超载运输

编辑:小吴

来源:汕尾交警

初审:小卢

校核:鲁鲁修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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