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防范非法集资,共度幸福春节

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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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近期,我院对一起非法集资案件提起公诉,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力。

基本案情

李某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意承诺3-5分月息的高额回报,虚构出借资金给本地中小企业的事实,在社会上公开宣传募集资金。李某英6年内共计骗取陈某红等15名被害人存款共678万余元人民币,后将集资所得的资金全部用于个人生活挥霍及支付小部分利息。经审查认定,李某英的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罪,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廉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公开开庭审理,廉江市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某英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1.非法集资的常见包装形式

①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经济、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②用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③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进行非法集资;

④通过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⑤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⑥利用投资理财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⑦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⑧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⑨利用P2P网贷平台、众筹等新金融业态进行非法集资。

2.涉非法集资惩处后果

非法集资可能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最常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根据金额大小和情节轻重,发展下线并吸收公众存款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非法集资识别方法

①“看一看”。看公司资质、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相关部门的批文;是否有金融业务活动或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资格;投资项目是否属实。可上权威网站查证。对超出经营范围,频繁变换公司名称、地址、投资的项目、张冠李戴、夸张粉饰、项目子虚乌有的理财产品一定要慎之又慎。

②“想一想”。许诺超高收益率,以个人账户或者现金收取资金,现场交本金即付部分提成、分红或利息,在人群流动或聚集区域摆摊设点派发广告招揽资金,在宣传单上印领导照片、讲话、会议文件等用以证明所推销的项目受政府支持,怂恿群众将房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理财产品”,招揽群众到宾馆、写字楼参加“投资推介会”,群发短信介绍理财等一般都不靠谱。对于一些动辄承诺回报率高达百分之百的项目,投资者坚决不能参与。

③“问一问”。投资之前最好能咨询专业人士,起码找几个“明白人”“合计合计”。建议老年投资者,投资前一定要征求家人或子女的意见。

来源:廉江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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