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冬季,天气干燥,
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
近日,
肇庆公布三起森林案例
以案说法,敲响警钟,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抵制涉火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5年1月11日,广宁县古水镇某村山场发生山火,造成90多亩山林被毁。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据犯罪嫌疑人冯某供述,其在清理山场时,使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因天气干燥、风力较大导致火势失控,最终引发山火。目前冯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2025年1月16日,高要区蚬岗镇发生山火,造成山林被毁,高要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廖某。据犯罪嫌疑人廖某供述,起火原因是其在未准备任何森林防灭火措施的情况下,在野外使用电焊施工作业,焊渣飞溅引发了山火。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5年1月20日15时30分,高要区乐城镇一村民烧田埂杂草引发大量浓烟,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接报后,乐城镇立即组织镇应急队伍、派出所、村“两委”干部、村民等力量到现场处置。15时50分,现场已经处理完成。经过现场调查,高要警方配合乐城镇人民政府依法抓获违法行为当事人翁某,并对案件展开调查。目前,违法行为当事人翁某因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和《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此
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不在林区周边烧田埂草、燃放烟花爆竹,
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同时,提醒大家
一旦发现或遇有森林火情时,
及时远离危险区域,
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
第一时间拨打12119或119电话报警。
广大市民务必时刻
绷紧森林防火弦,提高安全意识。
野外防火责任重大,
林区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
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保护绿色家园,你我共同行动
来源:肇庆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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