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
不少人已踏上返乡的路
高速公路上车辆明显增多
忙碌了一年难得回家看看
大家归家心切
不过,有些驾车人员为了“快人一步”
选择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殊不知
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事故
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
据惠州交警最新发布
在武深高速惠州段
多辆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被曝光









(视频截图)
占用应急车道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
法律有明确规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那什么时候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1
车辆突发故障或发生事故
当车辆突发故障或发生事故,包括爆胎、发动机异常、变速箱不工作等,继续行驶将危及到车内乘客的安全,此时可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以警示后方来车。
相关人员撤离至护栏外,报警等待救援。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2
车内乘客突发疾病、孕妇生产、考生赶考
车内乘客突发危及生命的疾病时,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产妇生产、考生赶考等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后,可凭出生证明和准考证等到交通大队进行说明。
3
紧急任务
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惠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遇到车多缓行
再心急也不能占用应急车道
否则将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来源:惠州交警、惠州日报,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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