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检时刻丨以检察力量守护民生温度

顺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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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聚焦民生热点、突出履职重点、打造品牌亮点、破解痛点难点,全方位以检察力量保护民生安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面,请跟随顺检君的脚步,以海报的形式打开顺德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守护民生的履职时刻~

一、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六旬老人杨某和郭某自2020年5月起在某公司从事劳务工作。2023年4月起,该公司拖欠杨某、郭某的工资。二人因超过退休年龄,到劳动仲裁部门请求处理无果。后二人拟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向该公司追索二人应得的劳务工资和各项赔偿、补偿,并向我院申请支持起诉。我院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和解,帮杨某和郭某追回劳务费近9万元。

二、守护民生重点领域

典型案例:2023年,顺德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在位于龙江镇一住宅内的养殖池检查时发现林某非法养殖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绿海龟。2024年3月,林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顺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佛山、顺德两级检察院联系了惠州市检察院、惠东县检察院,共同将两只涉案海龟放归位于惠州市惠东区的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回应民生关注热点

典型案例:2017年至2023年4月,胡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购入假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和人血白蛋白并加价后销售,非法获利115.7万元。2024年5月22日,我院以胡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向顺德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胡某某支付违法所得十倍的赔偿金。顺德区法院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支付赔偿金1157万元。

四、建设检护民生机制

典型案例:2024年2月的一天,16周岁的刘某某盗走路边停放的一辆价值4831元的二轮电动车。案发后,刘某某的父母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经审查,我院于2024年4月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并联合监护人、社工进行监督考察。通过帮教,刘某某法律意识得到较大提升,家庭关系明显改善,并通过稳定学习掌握了一门工作技能,再犯风险评估为较低度。我院于2024年11月依法对刘某某作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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