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类经营主体,新一轮年报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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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新兴域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2024年度年报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及罚款处罚。

请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各级市场主体登记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于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sxt.amr.gd.gov.cn)或“粤商通”APP,报送2024年度报告。

同时温馨提醒各位经营主体:年报不收费,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二是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三是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四是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五是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特此公告。

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咨询电话

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6-2895276

车岗市场监管所:0766-2386090

东成市场监管所:0766-2535826

太平市场监管所:0766-2322212

簕竹(里洞)市场监管所:0766-2281089

新城镇综合执法队:0766-2882700,0766-2979661

六祖镇综合执法队:0766-2682234

天堂镇综合执法队:0766-2236435

稔村镇综合执法队:0766-2582198

水台镇综合执法队:0766-2515740

附件:1.网站填报年报指引

附件:2.“粤商通”APP填报年报指引

撰文:梁晓珺

编辑 伍青
校对 郭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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