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所室共建”联动化解校园纠纷

肇庆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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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鼎湖法院莲花法庭通过“庭所室共建”多元联动解纷模式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校园内侵权赔偿纠纷,促成原本矛盾较大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场兑现赔偿款,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王法官,这边情况比较紧急,

有空过来帮忙调解一下。”

刚开完庭的莲花法庭法官王婉懿

接到莲花镇综治中心的电话后,

立刻前往镇政府。

“我儿子受伤都是你儿子害的,你家必须赔偿,否则我不会善罢甘休!”

“明明是你儿子先动手的!怎么能把责任全推到我儿子身上?”

急匆匆赶来的王法官还在门外,便听到双方家长激烈的争吵声。

原来,小植和小俞是同学,两人在放学排队过程中追逐打闹,导致小植不慎摔倒受伤。双方家长就费用赔偿问题到莲花镇综治中心进行调解协商。由于该起纠纷涉及侵权责任认定、费用承担比例等法律专业性问题,综治中心遂邀请莲花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共同参与调解。

“法官,小植如今仍因伤在家休养,他们理应全额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和误工费。”小植家长要求赔偿。

“法官,您来评评理,要不是他儿子先对小俞动手,小俞也不会和他追逐打闹!况且小植医药费才花了不到3千元,他们却要求我们赔1万多,这实在不合理!”小俞家长对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提出质疑。

双方家长各执一词,争吵愈演愈烈。

为避免事态激化升级,现场工作人员将双方家长分开,安排在不同房间进行情绪安抚。在这期间,王法官向校方详细了解打闹事件的发生经过以及涉事学生的在校状况,并对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研究。

其实,两个发生冲突的小朋友,平日里还是关系很不错的小伙伴。案发当时两人的确发生了追逐打闹的行为,但彼此都没有故意伤害对方的主观恶意,小植也确实因为这场“打闹”受了伤。

家长们都护子心切,

这是人之常情,

可双方都站在情感角度看问题

不但解决不了问题,

还容易再起冲突。

本次事故中,

小俞家长应当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小植的家长也应该提出合理诉求,

“定分”之后,如何“止争”才是关键。

为了让双方家长彻底解开心结,最大程度减少这次纠纷对孩子们日后在校园日常生活的影响,王法官遂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孩子们生性活泼,一些玩闹难以避免,但这次事故的确导致小植受伤,这部分赔偿责任理应承担。您作为小俞的家长,应当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理智、友善地和对方沟通,主动地承担这部分责任。”

“小植受了伤,赔偿责任肯定要追究,但是咱们的诉求也得合理是不是?现在责任划分清楚,实际上花费的医药费远没有到1万多,咱们还是要冷静一些、合理维权,才能保护好孩子的合法权益。”

在王法官的释法说理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合力劝说下,双方家长逐渐冷静下来,重新开始讨论赔偿方案,最后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小俞家长承担小植2000元医药费,另再赔偿2500元。

签订调解协议后,小俞家长当场把赔偿款赔付给小植家长,至此,该起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莲花法庭发挥“庭所室共建”机制作用的一个缩影,也是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鼎湖法院莲花法庭认真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要求,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庭所室共建”在推动矛盾化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方面的优势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止步于诉前、化解于萌芽。

下一步,莲花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定分止争的工作做深做实,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兑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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