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入学,优先录取!湛江高层次人才子女读书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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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湛江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为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

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在湛江给予教育优待服务

下面跟着发布君一起

看看主要内容吧~

申请入读

申请入读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初中、高中的一年级,幼儿园为起始班级,下同)的,按照国家、省、市幼儿园、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当年中考政策,统筹安排:

01

A、B类持卡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普惠性幼儿园起始年级的

由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位供给情况和申请人意愿,按照工作生活基础就近就便统筹安排〔市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由市教育局会同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02

C类持卡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普惠性幼儿园起始年级的

由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位供给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市直属学校按当年招生政策执行。如确实无法安排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的,可选择入读其他民办幼儿园,并由持卡人住所或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入学问题。

03

A、B类持卡人子女申请入读居住地所在县(市、区)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的

由该民办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安排。持卡人居住地所在县(市、区)之外的民办学校不纳入优待范围。

04

A、B、C类持卡人子女高中阶段教育入读工作按当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有关政策执行

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志愿所在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市内入读中职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优先录取。

 学生们正在上英语课。图源湛江第一中学公众号

申请转入

申请转入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校的,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和中职学生转学有关规定,予以协调办理:

01

A、B、C类持卡人子女从市外转入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普惠性幼儿园的

由用人单位向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符合条件转入市直属学校的向市教育局申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各类人才子女入读中小学校的优待政策,结合学位供给情况,按照户籍学生的转学规定予以协调办理。

02

A、B、C类持卡人子女从市外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

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外省转入的学生需具有广东省户籍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位供给情况,按照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规定予以协调办理。转入我市中职学校的,结合我市中职学校学位供给情况,按照中职学生转学规定予以协调办理。

03

A、B、C类持卡人因居住地或工作地等生活、工作基础变动,其子女需要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的

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位供给情况,予以协调办理。转入学校为县(市、区)管辖的,向对应县(市、区)教育局申请;转入学校为市直属的,向市教育局申请。

A、B、C类持卡人的住所和工作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得就同一子女向不同教育部门提出入读或转学申请。C类持卡人子女的户籍地与提出入学或转入的申请地县(市、区)一致的,不接受申请,按当地当年的户籍学生入学或转入的招生政策解决。

申请流程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教育优待按照以下程序,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一)个人申报;

(二)单位审核;

(三)优待安置。

湛江发布编辑部

整理/编辑:邓安祺 吴东俊

校对:王睿

审核:林露

来源:湛江市教育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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