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新提拔副处职干部,新入额、遴选法官分批到信访岗位锻炼3个月

南方法治
+订阅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涉诉信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共37条,对涉诉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和实质化解等事项做出新规,要求做到“三到位”,即解决问题到位、释法明理到位、帮扶救助到位,切实把涉诉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围绕如何做好涉诉来访工作,《意见》从14个方面予以了明确,尤其是规定了案件原承办人和承办部门的“首办责任制”,即除岗位调整、调离等特殊原因外,首次接谈人要负责办理来访人对同一事项的重复信访。

同时,针对正在审理案件、已审结的信访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纠纷、越级上访、存在问题的案件等五种不同上访情形的办理分别予以了细化,对最后一种情形,要求接谈人员依规向信访部门或案件承办部门提交信访复查建议,信访复查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纠错。

《意见》还要求加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就地解决、前端化解,主动将涉诉信访工作融入党委领导、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中,依靠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实质化解工作。此外,要求发挥信访“晴雨表”作用,加强类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纠纷的产生。

另据了解,为全面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广东高院还配套出台了规定,要求新提拔的副处职干部,新入额、遴选法官要分批到信访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锻炼,主要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处理信访事项、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等相关工作,工作表现将作为职级晋升、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南方+记者 杜玮淦

通讯员 陈康秀 张锐

编辑 叶永康
校对 何翠莹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