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针对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溆浦农商行”)的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溆浦农商行因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监管部门给予了警告处分,并合计处以1310万元的罚款。
此外,溆浦农商行的多位高管及员工也因涉及相关违规行为而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具体而言,时任董事长向某建和行长刘某,由于对公司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均被监管部门警告并分别处以24万元的罚款。计划财务部员工熊某同样因这一原因被警告并罚款32万元,而计划财务部经理张某宇则被警告并罚款16万元。
在内控合规和运营科技管理方面,内控合规部经理谌某林和运营科技管理部经理刘某因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监管部门罚款3.5万元。
南方+记者 欧阳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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