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港先行先试:海南保健、特医食品临时进口管理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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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记者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时进口使用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暂行规定”专场发布会获悉,2024年12月29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时进口使用保健食品管理暂行规定》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时进口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两个暂行规定》)正式出台。

据悉,《两个暂行规定》发布实施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可正式启动临时进口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少量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少量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有关工作。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刚介绍,《两个暂行规定》内容上涵盖了进口特殊食品从申报、审评、审批、通关、使用规范、安全监管、风险控制、追溯等全流程工作要求,明确了各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医疗机构和境外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医疗机构的使用条件、病患和康养需求人群使用产品要求等。

同时,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上,《两个暂行规定》优化了申报材料要求和审评审批时限,产品申报正式受理后,审评机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评结论;在审评过程中对境外生产企业情况同步进行审查,开展企业临时注册,简化了境外生产企业海关注册程序,同时还允许加贴中文标签,优化通关流程。

在监管方面,《两个暂行规定》从制度上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预警机制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等,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各部门之间联动协作,构建了以海南省政府统筹,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海口海关等部门各司其职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关于产品申报和审评,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还配套印发了进口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指南,以此详细指导产品申报和规范审评工作。

此外,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发布了申报指南一图读懂,帮助医疗机构和境外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了解申报要求和流程,提高申报效率。

南方+见习记者 黄倩


编辑 李恺莉
校对 马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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