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蜀黍
近期在后台收集了一些
大家想要咨询的问题
今天在这里
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赶紧来看看有没有你想问的啦!
问:
本人名下的小车想要变更车身颜色,需将车辆开回原籍地办理吗?
答:
不需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问:
可以更换电子驾驶证照片吗?
答:
可以。
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在首页选择【电子证件凭证】,进入页面后点击【电子驾驶证】,在下方选择【换照片】,根据相关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温馨提醒:
1.提交的照片需符合证件照要求。
2.通过拍照、相册上传照片。
3.已更换过照片的,申领人需6个月后方能替换照片。
问:
初领或增驾预约科目二考试时,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问:
哪些人需要参加审验教育?
答:
以下四类驾驶人需要接受审验教育:
1.持有AB类(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到12分的;
2.持有AB类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3.校车驾驶人;
4.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来源:佛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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