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捕捞”,捞的是利,伤的是人心
(整治“远洋捕捞” 中央发话了,时长共1分58秒)
整治“远洋捕捞”,中央发话了 | 杨阿洋快评
“远洋捕捞”,捞的是利,伤的是人心。
“远洋捕捞”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指的是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这一现象背后,是一些地方将此作为“创收”的渠道,不仅仅是“远洋捕捞”,也有“小过重罚”。小餐馆售卖“拍黄瓜”而被罚款5000元,菜农售卖5斤超标芹菜而被罚6.6万元等。
这对地方来说,无疑是涸泽而渔,你罚的那笔钱是进了口袋,但不仅侵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是对营商环境的破坏。谁还敢来你这做生意呢?
这样的逐利性执法已经引起中央关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提到“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获得审议通过,其中强调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异地执法”。
日前国务院的一场专题学习,也是围绕“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展开。李强总理的言辞直接而严厉,他说:“一些领域和地方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正的现象仍然存在”。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中央发话、国务院出手,雷霆手段整治逐利性执法。罚款是治理手段,而非目的。执法本重要的是程序正义、过罚相当。规范执法行为,构建法制化营商环境,能给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更稳定的预期和发展的信心。
文案/拍摄/出镜:杨洋
后期/包装:叶国屏
责编:林若川 蔡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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