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佛山”建设再出新举措。
近日,佛山市水务局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下称《办法》),对现行的管理办法进行了多处调整,拟进一步强化水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资料截图
《办法》以佛山市现行水利和市政供排水办法为基础,全文共分7章、32条、7个配套附件。
记者梳理发现,《办法》主要调整了五大方面内容。这五大方面分别是:对《办法》部分适用对象进行调整、优化完善人员锁定和解锁要求、优化完善企业诚信加分标准、优化完善企业诚信扣分标准、优化企业诚信等级评价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优化企业诚信等级评价标准方面,《办法》提出将根据监管实际和倡导正向激励,确定对市场主体诚信等级评价标准,并与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为社会公众提供公正客观诚信评价供市场建设主体参考。
据了解,现行的《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分别于2020年7月1日、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今已超过2年多时间。两份办法实行期间,中央、国家部委及省各相关单位对统一大市场和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佛山市水利和市政供排水业务统一管理,促进水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佛山市水务局对现施行的两份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整合修订,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优化。
目前,《办法》正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19日。广大市民可于2025年1月19日17时30分前将意见及建议以信件或电子邮件形式寄(发)送至佛山市水务局。
采写:南方+记者 邱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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