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笔者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11月底,清远市在2024年度已成功获得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共计2.1149亿元,在全省排名中位列第四。

同时,清远市首个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佛冈县潖江流域(龙山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及生态产业开发项目”也已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核,成功入选省EOD项目库,实现了清远市在该领域“零的突破”。
该项目紧密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生态建设的核心任务,通过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新质智造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引进高端装备制造等现代产业,旨在以产业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为清远市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绿色发展动能。项目总投资额高达9亿元,其中生态环境治理投资为1.7亿元,计划申请政策性长期贷款7.1亿元。
这一系列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的精心谋划与积极作为。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始终聚焦区域生态需求,整合资源、凝聚力量,通过系统谋划与精准实施,筛选并储备了一批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优质项目。同时,该局还严格规范了项目入库流程,确保入库项目的质量,为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推动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项目储备方面,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各科室、各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参加相关培训,深入研究国家与地方生态环境政策导向,围绕污染防治攻坚、绿美清远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本地区项目储备。
同时,该局还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的宣传,发布了一系列相关通知,公示了入库范围、入库标准、申报流程及申请材料等,为项目申报提供了有力支持。健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剔除不符合要求或进展缓慢的项目,及时补充优质新项目,确保入库项目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在审核方面,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把握上报时间节点,加强项目事前论证,完善入库前党组审核把关机制,并引入了专家评审机制和现场勘查机制,防止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同时,该局还建立了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了与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了项目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此外,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还主动服务,精准答疑解惑。通过开展精准指导业务培训、关注入库项目进展、开展典型案例分享等方式,为相关申报单位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指导,有效提高了项目入库的准确性和成功率。
下一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更多优质项目入库,为清远市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绿色动能,助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格局。
南方+记者 黄剑琴
通讯员 任荟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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