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
事关城市的安全和美观
体现城市文明和品位

西区夜景——黄杰军
富华道位于中山西区,是连接岐江桥、孙文步行街、长洲历史村、岐江公园的交通要道,2024年被列入美丽圩镇“七个一”示范项目,将其打造为一条美丽示范主街。
富华道沿线商业繁荣,广告招牌林立,其中部分广告由于常年风吹日晒,主体框架已严重腐烂锈蚀,有的出现文字脱落迹象,不但影响市容景观,还对过往的车辆和行人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户外广告设置,西区街道聚焦户外广告设置乱、破损、品质低等突出问题,对富华道沿线的户外广告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破损广告进行拆除。
拆除之前,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综执局)对沿线的破旧广告牌进行全面摸排,确认责任主体、位置等基础数据,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同时,第一时间上门与商户沟通宣传,督促商户及时整改,鼓励商户以自拆与协助拆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整治,对较大型商户难以自拆的破损广告,执法人员调查研判后组织拆除队伍进行依法拆除。

▲拆除违建广告

▲及时清理清拆后的广告设施
由于富华道人流、车流量较大,为减少拆除现场对交通的影响,保障拆除工作顺利开展,综执局提前制定周密拆除方案,组织专业的拆除施工队伍,加大拆除设备投入,克服高空作业难度大的困难,通过夜间作业、分割切除、拆解下卸等方式,确保拆除全过程安全顺利。同时,及时跟进拆除后的清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通行安全。
清拆前
清拆后






截至目前,富华道已顺利拆除破损广告13个,面积逾500平方米,并依法拆除乱拉乱挂横幅广告45条。
下一步,西区街道将持续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大力改善街道人居环境,推动“百千万工程”百日攻坚行动落地见效,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美丽西区,给群众提供安全舒适宜居的良好环境。
温馨提示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征得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设置。批准设置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拆除。对于未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同意或者未按批准要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或者批准设置期限届满后未及时拆除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质量安全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应当每年委托专业的安全检测单位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应当立即进行维修或者拆除;遇到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户外广告发布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证户外广告设施整洁、完好、美观;对画面污损、严重褪色、字体残缺、照明或者电子显示出现断亮或者残损的,应当及时更新维护。对不履行安全监测、日常维护等有关管理义务的、户外广告设施到期不拆除或者不更新的,由市城管和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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