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制定印发了
《关于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
(下简称《通告》)
并进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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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韶关首批288套保租房可申请》

《通告》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
对此,相关部门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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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先生:
我在网上看到有关韶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现想了解如何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根据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相关规定,韶关市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通过网上及窗口两种方式办理。目前由于网上申请系统属省“粤安居”保障系统,我市的系统信息联通环节待打通、完善,因此,网上平台及辖区街道办(镇政府)窗口线下不设受理通道。如需办理,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以下业务办理点进行线下现场申请。
1.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阳路1号蓉城花园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8319668(陈经理),每周一至周日8∶30-12∶00、14∶00-17∶30。
2.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南路82号国投江南公寓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8884448(何经理),每周一至周日8∶30-12∶00、14∶00-17∶30。
2
电动自行车是许多市民的交通工具,
有市民提出
“已上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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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吴女士:
已上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过户?
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1.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韶府〔2014〕4号第二点第一小节:实行过渡期管理办法。我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限行区域。从2016年1月1日起,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本市市区辖区内道路行驶,违者按无牌无证机动车处理。
2.超标电动车不具备办理过户业务。
3.咨询电话:0751-8229982。
来源:韶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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