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er,电动车以旧换新啦!轻松申请,即享500元补贴→

南方+

12月21日,“爱大鹏”公众号发布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内容,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一、补贴条件

(一)补贴对象的要求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

2.申请人在深圳市内通过符合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交售报废电动自行车,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

3.申请人在大鹏新区内销售商家处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新车的日期以销售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4.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牌登记手续。

5.在2024年12月29日前通过小程序提交所需的申报材料。

6.回收证明持有人、新购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三者为同一人。

7.因补贴资金数额有限,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按实际情况调整活动时间,并对外发布活动终止公告。本次活动先到先得,补贴领完即止。

(二)旧车回收拆解的要求

旧电动自行车报废,须交由广东省商务厅公布的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深圳市回收拆解企业回收,并由该企业出具以旧换新专用的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

二、补贴标准

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销售价格以新车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报废1辆旧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每人最多可申请1次补贴。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

(二)旧车报废回收证明(扫描下方二维码);

(三)新车销售发票、合格证;

(四)个人消费者有效银行借记卡账号信息。

旧车别闲置新车领回家请广大消费者踊跃参加!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755-28333636

撰文:郑伊灵


编辑 李定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