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建设领域源头治理,惩戒违法违规行为,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公布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发承包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下称《通知》)通报3起发承包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惠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惠州市木森贸易有限公司和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三家违法企业被查处。
梳理通知内容,3起典型案例分别为:惠东县“惠东县黄埠镇壆头上洋 E-5栋1-20号的厂房项目”违法违规案、仲恺高新区“伟创源总部及军工电源研发生产项目”违法分包案和大亚湾区“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违法发包案。
其中,惠东县黄埠镇壆头上洋 E-5栋1-20号的厂房项目案情显示,项目由朱传秀、龙井华建设,惠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问题。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情况的相关规定,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朱传秀、龙井华作出罚款人民币30360元的行政处罚;对惠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10000元;2.对直接责任人戴欣罚款人民币500元。
仲恺高新区伟创源总部及军工电源研发生产项目案件中,惠州市木森贸易有限公司承接项目的外脚手架搭设及拆卸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将外架工程劳务违法分包给王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对于“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的相关规定,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对惠州市木森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658元的行政处罚。
大亚湾区“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违法发包案则是因为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违法将铝合金窗采购及安装工程发包给珠海市杰锐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对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400元的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市场各方主体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县区住建部门要举一反三,督促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警示教育,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常态化推进行业乱象治理,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出借资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南方+记者 张峰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