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重审二审死刑,让正义之光驱散“拐卖”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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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吴三川

判了!死刑!

随着法槌一声落下,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尘埃落定。12月19日,案件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宣判,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大快人心”成为评论区中最高频词。

从2022年6月余华英被抓获至今,这已是余华英第六次出庭受审。这也意味着,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之后,案件迎来了终点,余华英再无上诉的机会。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该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核准适用死刑后,进入最终执行阶段。

余华英,一个恶魔一般的名字。在多年时间里,共拐卖来自12个家庭的17名孩子,其中有五个家庭一次被拐走两个孩子。虎毒尚且不食子,可令人发指的是,余华英第一个卖掉的竟是她自己的亲生儿,曾辩称是为了抚养费。

其人性之沉沦、罪恶之深重、危害之恶劣,实在是罪有应得。判处死刑,是对正义的彰显,是对恶行的震慑,也是对所有受害者家庭的告慰。

天下至痛,莫过于骨肉分离。拐卖儿童,人神共愤。每一个被拐走的孩子,背后都是一个被撕碎的家庭,是无数个难以入眠的夜晚,是数不尽的煎熬和等待。在重审二审开庭前,受害人杨妞花曾说,这是等了1313天的宣判。杨妞花的坚持到底,正是源于她坚信,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突破法律必须付出代价。

真相自有千钧之力,只会越辩越明。此案之复杂和曲折,恰恰体现司法的公正和严谨。当不少人觉得,余华英的死刑已经“板上钉钉”,今年年初,法院认为原判遗漏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应予重审,这并非多余,而是以“不漏罪”的鲜明态度,将所有的疑点都一一拉直;余华英庭上辩称自己并非主犯,而是受到丈夫王加文及情夫龚显良(已故)的指使,认为自己在案件中的作用较小,不该被判决死刑,法院最终也以依照法定程序,将此案办成无可辩驳的铁案。

正如杨妞花曾经说过:“个人之勇称其为孤胆,社会之勇称其为群英,国家之勇,就是法治中国。”余华英被判死刑不是终点,打拐防拐仍然在路上,全社会也应凝聚力量,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杜绝悲剧再次发生,让“天下无拐”早日到来。

编辑 高凯欣
校对 胡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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