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案作出重审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日,杨妞花和姐姐杨桑英走出法院后表示,“此次庭审中余华英自始至终都未道歉。”
19日下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宣判后,杨妞花和姐姐杨桑英走出法院,向在场媒体大声宣读了重审二审的判决结果。杨妞花表示,宣判后,余华英当庭表示她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因此在庭内再次交代了自己曾经的犯罪行为。余华英在整个庭审中态度恶劣,始终认为自己没有错,直到最终宣判结果出来后流下了眼泪,但自始至终都未向受害者家庭道歉。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广此前向南都记者表示,从2022年6月余华英被抓获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重审二审将是余华英第六次出庭受审。据悉,在庭审期间,不断有更多关于余华英的犯罪事实被查清,因此案件经历重审过程。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的判决当中,余华英拐卖儿童人数从原审时的11人增至17人,这也将是19日庭审的重点。
南都此前报道,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他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中间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
2023年9月,余华英一审被判处死刑,当庭表示上诉。2023年11月,该案二审开庭。司法审判的同时,公安机关又发现新罪证。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宣判,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
杨妞花此前也向南都记者提到,“2022年拐卖案件立案后,警察曾拿出一沓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让我指认,我一眼就认出了余华英,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她的样子。”采访中,杨妞花多次表示,她迫切希望余华英能早点受到法律的制裁,给自己早逝的父母以及其他被害家庭一个交代。
采写:南都记者 杨苓妍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