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真格了!低温作业职业危害可以这样防

广东职业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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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寒潮来袭

多地开启“冷冷冷”模式!

打工人变身“冻感超人”,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打工人

要注意低温作业的职业防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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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作业与冷刺激

低温作业

我国《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2010)和《低温作业分级》(GB/T 14440—1993)等标准的规定,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5 ℃的作业即为低温作业。

低温职业接触

主要包括:寒冷季节从事户外作业;室内无采暖或有冷源设备的低温条件下的作业,如林业、渔业、农业、矿业、护路、通讯、运输、环卫、警务、投递、制造业(户外)等。

常见工种: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工人、林业工人、汽车司机、建筑工人、户外维修工人、邮递员、清洁工人、食品冷藏工人、接触化学制冷剂和接触低温介质的工人等。

注意:常见的低温介质有固体二氧化碳(干冰)、液氦、液氨、液氯、液氦、氟利昂等。这些物质沸点过低,常压下蒸发瞬间可形成-268.9~-29.8 ℃的低温环境。

低温作业对劳动者造成的职业危害

冷应激指人体在低温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寒冷条件下所产生的生理和心理压力。当气温降到一定程度时,身体为了维持核心温度,开始调动更多能量和血液循环。这种长期压力不仅可导致体力消耗增加,还可影响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等的正常功能,甚至可能引发冻伤、低体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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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能力下降

皮肤温度降到15.5 ℃时,操作功能开始受影响。

皮肤温度降到10~12 ℃时,触觉明显减弱。

皮肤温度降到8 ℃时,会感到作业困难。

皮肤温度降到4~5 ℃时,几乎完全失去触觉和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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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冻伤

冻伤可分为冻结性冷伤和非冻结性冷伤。

冻结性冷伤:指接触严寒环境或介质(制冷剂、液态气体等)导致身体局部组织温度低于组织冻结温度(-3.6~2.5℃,亦称生物冰点),局部组织经冻结和融化过程而导致的损伤;其特点是组织细胞发生冻结。

非冻结性冷伤:机体长时间接触低温(0~10 ℃)潮湿环境引起的外周组织损伤所致的综合征,组织细胞发生损伤但无冻结,如冻疮、浸渍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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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性冻伤

低温暴露时间较长时,中心体温会逐渐降低,易出现一系列低温症状(如呼吸和心率加快、肌肉颤抖、头痛等)。当中心体温降到30~33℃时,肌肉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作用,严重者死亡。

冷应激的评估和控制

我国现行的职业卫生标准尚无低温或冷应激的职业接触限值。实际工作可参考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ACGIH)有关冷应激的职业卫生标准。

如果在气温4 ℃以下作业,必须给劳动者提供能维持中心体温在36 ℃以上的、适宜的、绝热的、干燥服装。工作区的风速越高、温度越低,要求防护服的绝热值越高。

年长的劳动者或有循环障碍的劳动者,须进行特殊的预防性保护措施来避免冷损伤。特殊防护措施包括使用特别的绝热服或减少接触持续时间。

当空气速度和温度导致等效寒温为-32 ℃时,不容许裸露皮肤持续接触。不考虑风速,仅当温度<-1 ℃时,才会发生表浅或深部局部组织冻结。当气温≤2 ℃时,必须立即为浸入水中或衣服变湿的劳动者更换衣服,并处理体温过低。着装合适的劳动者在冰点以下温度工作期间建议的职业接触限值(TLVs)见下表。

表  4h工作班的工作/保暖时间安排TL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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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冻伤

冻伤临床特点

冻伤多为散发,但寒冷季节在户外进行集体作业时,如防护不当,短时间内可能暴发大量病例。冻伤多见于身体末梢暴露部位,如手、足、耳等。

冻伤的症状和体征突出表现在受冻部位复温融化后。根据严寒环境或介质(制冷剂、液态气体等)接触史,冻结部位复温融化后的皮肤颜色,水肿程度水(血)疱形成及其性状、渗出、患者自身感觉等情况即可基本确定。

冻伤程度

01

Ⅰ度冻伤

损伤表皮层。轻度刺痛、痒感或灼热感。受冻皮肤早期苍白,复温后局部呈红色或微紫红色,充血、水肿。无水疱。

02

Ⅱ度冻伤

损伤达真皮层。有剧烈跳痛或刺痛。复温融化后,皮肤呈红色或暗红色,水肿明显,触之灼热。有较大水疱,水疱内充满橙黄或粉红色透明浆液性液体,疱底鲜红。

03

Ⅲ度冻伤

损伤深达皮下组织。感觉迟钝。复温融化后,创面由苍白变为紫红或青紫色,皮温较低,水肿明显,有散在的厚壁血性水疱,疱底暗红,有血性渗出。

04

Ⅳ度冻伤

损伤深达皮肤全层,皮下、肌肉及骨骼等组织。感觉丧失,肢体痛。复温融化后,皮肤呈紫蓝色或青灰色,皮温低,中度水肿。可有厚壁血性小水疱,疱液咖啡色,严重时无水疱。

冻伤诊断分级

01

壹级冻伤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

Ⅰ度冻伤;

Ⅱ度冻伤面积<10%。

02

贰级冻伤

Ⅱ度冻伤面积≥10%且<50%。

03

叁级冻伤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

Ⅱ度冻伤面积≥50%;

Ⅲ度冻伤面积<10%。

04

肆级冻伤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

Ⅲ度冻伤面积≥10%;

Ⅳ度冻伤;

冻伤造成任一指(趾)缺损或功能障碍;或耳、鼻任一部位损伤;

冻伤同时伴有严重心、肺、肾脏等任一脏器功能损害。

3

冻伤的处理

治疗原则

立即脱离接触寒冷环境或极低温介质,将患者移至防风保暖场所,采取保暖措施。确认伤部无再次冻结危险时,方可采取积极复温治疗措施,直至指(趾)皮肤潮红、肢体变软。转送过程中应注意保暖、防止外伤,下肢冻伤者应卧床制动。

如合并低体温,应先处理低体温;如合并其他严重伤病,应依照其对生命安全影响的大小,依次先后处置。

冻伤处置前首先要判断伤情,难以确定伤情时,按重度冻伤处置。对于处于冻结状态的伤部,用40~42 ℃温水进行温水快速复温方法治疗。但严禁采用拍打按摩、冷水浸泡、冰雪搓擦或明火烘烤等方法复温。

液氯、液氨等化学物质所致冻伤可合并化学中毒,如同时伴有眼、呼吸道损伤或化学中毒时,参照相应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处理或请专科医生诊治。

预防措施

01

用人单位做好管理和关爱

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和《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规定,用人单位应提供采暖设备,使作业地点保持合适的温度。

露天作业要设防风棚、取暖棚。冷库附近要设置更衣室、休息室,保证作业工人有足够的休息次数和休息时间,有条件的可让作业后的工人洗个热水澡。

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发与选用,为职工提供应有的防寒服、鞋、帽、手套等防冻保暖用品,配备导热性小、吸湿和透气性强的御寒服装。在潮湿环境下劳动,还应配发橡胶手套、工作服、围裙、长靴等防湿用品。

定期对工作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02

低温作业劳动者自身做好防护

注意保暖:在低温环境下工作,要对身体和头部等进行局部防护隔热、饮用热水等,保持身体温度。衣着宜保暖、透气、干燥,防止过热,及时脱掉被汗水或冰雪浸湿的衣物。采取保暖措施,如更换干燥保暖的衣物、手套、袜子、毛毯等。避免久站或静止不动,可适时按摩、揉搓暴露部位,以防发生冷损伤。

加强易感人群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对低温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若发现有手、脚、颜面等部位的麻木、疼痛或者感觉异常,要及时停止工作,进行保暖等相应处理。

增强耐寒能力:低温环境作业人员,可通过主动的耐寒锻炼来促进冷习服的形成。如每年秋冬季节进行室外体育锻炼,用冷水洗脸、洗手脚、冷水浴或冷水擦身等,逐渐提高对低温的耐受性。

保证充足的营养和休息:可以食用富含脂肪、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如瘦肉类、蛋类、鱼类、豆制品和蔬果等),增加体内代谢放热以提高耐寒能力。此外,要保证充足的睡眠。

以下劳动者不适宜低温作业

患有雷诺病

患有寒冷性尊麻疹

患有寒冷性多形红斑疾病

统筹:杨敏

内容:物理因素监测所  黄艳玲、张骁

审核:肖斌

美编:虞心阳

图片:来自网络

- 物理因素监测所 -

物理因素监测所主要负责工作场所物理性职业有害因素和人机工效学检测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诊断调查等工作。拥有噪声、振动、高温、电磁场和光学等测量仪以及耳塞手套防护效果测量系统等先进检测设备,获得国家级CMA及CNAS认证认可的物理有害因素项目数和检测能力在全国均处于领先水平。现有专业技术人员8人,其中博士2人,高级职称4人,硕士生导师3人,主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课题,主持起草《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1Hz-100kHz电场和磁场》(GB/Z 189.3—2018)等标准,主编《工作场所噪声的检测与评价》等专著,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听力保护计划建立、噪声危害治理、耳塞手套防护效果检测等具有丰富经验。联系电话:020-34063102。

相关资质与系统

科室仪器设备简介

防振手套测试系统

CNAS能力检测范围

-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是集职业病防、诊、治、研、管、教和核化事件应急处置为一体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公共卫生机构和三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

主要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牵头和参与制(修)订标准规范110余项。建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职业病科)等多个国家级、省级技术平台,拥有涵盖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多个资质。

60多年来,在广东省新发现27种职业病,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70余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30余项,为守护劳动者健康、建设健康广东作出贡献。

单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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