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可休“痛经假”?你怎么看

云安电视
+订阅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休假1至2日,无需提供病假证明。消息引发了不少女同胞的热议。

痛经假是针对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因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无法正常工作时所设立的假期。女职工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出勤对待,不得扣减其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云安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 莫洁霞:痛经是妇科常见疾病之一,指行经前后、月经期间的下腹部疼痛、坠胀,伴有恶心、呕吐、腹泻、头晕、乏力等症状,严重症状会影响生活质量和工作。

痛经成为时下不少女性的困扰,“痛经假”的实施无疑是广大女性的福音。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医生提醒,轻度痛经是常见的症状,但也可以通过自身调节进行缓解。消除紧张顾虑可以缓解疼痛,足够的休息、规律睡眠、适当的锻炼和戒烟都对缓解痛经有一定的帮助。

痛经是子宫异常最明显的外在表现,千万别拿痛经不当回事。女性长期痛经极可能诱发其他疾病,因此应重视检查,配合医生的治疗。

记者丨陈小钰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