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陆 夷
将学校教育资源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私自截留侵吞村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套取劳动就业各项补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财政资金……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意在充分发挥其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就在上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今年前三季度立案数据中,“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7万人”就曾引发广泛关注。这是近期“蝇贪蚁腐”再次成为反腐热词,该如何看?
从大的方面来说,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体现出的是反腐工作的进一步聚焦、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就是“细化颗粒度”,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对于群众而言,基层“微腐败”离自己最近,感受也最直接、最深刻。本次发布6件典型案例,分别系发生在住房保障、教育招生、医疗保险、劳动就业、财政税收、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犯罪,均发生在民生领域,被告人级别不高,但涉案金额巨大、作案频繁,影响恶劣。“蝇贪蚁腐”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零容忍惩治。
“蝇贪蚁腐”,其害如“虎”。对待“微腐败”不能“微整治”,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从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作出部署,到印发《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等文件,释放出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65万多件。
区别于“打虎”“猎狐”,“拍蝇”“惩蚁”有其特殊性,比如数量庞大、高发频发。面对数量庞大的“蝇贪蚁腐”,一方面要精准监督、精准施治,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监督、专项整治,把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廉洁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要系统梳理、防微杜渐,加强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把权力监督做在日常、抓在经常,让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此次典型案例通报同时强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要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为各地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提供了指引和参考。
“堤溃蚁孔,气泄针芒。”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事关民生福祉,事关人心向背,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执政根基的大事。只有持之以恒,有效铲除“蝇贪蚁腐”滋生的土壤,切实让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才能让反腐工作更加赢得人心、赢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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