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至7日是“宪法宣传周”,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四十一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12月9日上午,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联合清远市统计局,举办“数说发展 法治护航”清远高新区“宪法宣传周”暨新修改《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

12月9日上午,“数说发展 法治护航”清远高新区“宪法宣传周”暨新修改《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举行。陈伟毅 摄

12月9日上午,“数说发展 法治护航”清远高新区“宪法宣传周”暨新修改《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举行。陈伟毅 摄
清远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建文,清远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凯出席活动并致辞,清远高新区二级调研员张佰根出席活动,清远市统计局、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区规上企业相关负责人约250人参加会议。
陈建文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要把日常宪法、法律宣传与服务企业结合起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新修改的《统计法》,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清远高新区将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水平,切实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开展系列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清远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建文致辞。陈伟毅 摄
陈凯指出,本次《统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效能,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希望以此次统计法宣传活动为契机,让群众走进统计、认识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统计法》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全民“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法治观念。全市统计系统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觉性,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提高统计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清远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凯致辞。陈伟毅 摄
本场普法宣传活动信息量满满、干货十足。活动中,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宪法》宣传片。活动还邀请了清远市统计局法规科科长陈连彪关于新修改《统计法》进行集中授课,并设置了两轮精彩纷呈的问答活动,寓教于乐,让普法宣传活动更生动吸睛。

清远市统计局法规科科长陈连彪关于新修改《统计法》进行授课。陈伟毅 摄

活动现场设置了有趣的问答活动。陈伟毅 摄
据悉,《统计法》是我国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统计法》自1983年12月8日审议通过以来,分别在1996年5月15日、2009年6月27日进行了修订。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标志着《统计法》的第三次修改。
“活动很有趣,收获颇丰!”清远高新区相关企业与会人员表示,活动中分享的案例予人警醒,在未来的企业管理中,将时刻牢记法律法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让企业始终走在法治轨道上,以高质量的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南方+记者 陈立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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