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怀集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两起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案件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愿坚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志骞出庭支持公诉。这也是自2024年7月1日,美托咪酯和丙帕酯、异丙帕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被国家列管以来,肇庆市办理的首宗涉异丙帕酯毒品犯罪案件。

庭审前,审判长全面细致审阅了卷宗材料,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做好开庭准备。庭审中,审判长把控庭审节奏,对案件基本事实展开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充分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整个庭审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既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又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更为现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拒毒防毒“公开课”,促进全社会形成远离毒品、拒绝滥用的意识。
怀集法院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今年以来,怀集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宗18人。此次怀集法检“两长”同堂办案、同庭履职,既彰显法检携手惩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信心,也是发挥“关键少数”和“首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带动审判队伍规范庭审活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审判质效,以法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普法小课堂:什么是异丙帕酯?
异丙帕酯是一种化学物质,化学结构与依托咪酯极为相似,是一类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通常是白色粉末状,具有诱导麻醉和镇静药理作用,且起效快,维持时间短,药理活性高等特点。吸食后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刺激,导致兴奋、幻觉等症状,长期使用还会导致身体和精神上的严重依赖,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精神问题,对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异丙帕酯和丙帕脂、美托咪酯、依托咪酯类似,常用电子烟为载体,勾兑在电子烟油中吸食,俗称“上头电子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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