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交警部门将分批新启用90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详见图)。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现向社会公布。其中有42套将于2024年12月11日起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有48套将于2025年1月4日起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42套“电子眼”将于2024年12月11日启用
48套“电子眼”将于2025年1月4日启用
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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