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科技创新系好“安全带”?| 六问科技金融·广东策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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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为科技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广东正在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加快构建支持科技创新的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是应有之义,也是迫切需要。今年2月,广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引导保险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

调研发现,由于科技保险所覆盖的风险通常不满足大数法则,难以实现商业化运作,需要“有形的手”进行干预。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政策,但较多省市已建立地方性科技保险扶持政策和保费补贴机制。作为科技大省、保险大省,广东也在深圳、佛山、中山等地市开展政策性科技保险,接下来,也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尽快建立省、市、县(区)的多层次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推动科技保险常态化、规模化发展。

构建科技保险政策体系,需要在供需两侧“双管齐下”。调研发现,部分省市尽管以补贴保费的形式刺激需求,但科技企业的投保意愿依旧不强,产品供给不符合需求是重要原因。一方面,要同步出台和明确针对供给方的支持政策,鼓励其加大与需求方匹配的产品供给;另一方面,要鼓励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并单独考核,激发深耕科技保险赛道的积极性。

构建科技保险政策体系,需要找准着力点。在上海、苏州、合肥等地,调研团队发现,科技保险以产业为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陪伴行业成长。广东也应筛选符合自身发展的行业赛道,指引科技保险发展,发挥产业保险的作用。针对某些风险较高的行业,可以采用“共保体”形式,让行业多方携手向“新”向“未来”。

构建科技保险政策体系,还需要提高产品体系的“含科量”。在《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中,科技保险分为两方面,一是为科技活动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二是为科技活动主体提供保障的保险。在业内看来,前者对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有直接促进作用,后者则囊括科技企业的一切保障。但目前,绝大部分是为科技活动主体提供保障。广东需要借推动科技保险省级示范性条款工作契机,加大对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科技活动的保障力度,尤其针对“卡脖子”的重大技术攻关,更要迎难而上,分散风险。

建立完备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同样重要。科技与保险之间需要架起畅通的桥梁,建议政府部门牵头,设立有专业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为科技保险的核保、定价、定损、理赔制定标准、提供依据,保障科技保险政策体系的有效运行。

总策划:郎国华

策划:陈枫 王溪勇 曹斯 罗彦军 王海军 林焕辉

统筹:袁佩如 林旭娜 何勇荣 张由琼

执行:陈颖 卞德龙 张哲 李细华 高静宁 唐柳雯

本文主笔:南方+记者 张艳 陈颖 黎华联 唐柳雯 周美霖 钟哲

调研团队:陈颖 唐柳雯 黎华联 张艳 周美霖 唐子湉 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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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钟展锋 张会玲
校对 张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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