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火灾警示案例(第二期)

南方+

近期,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围绕全面提升队伍战斗力以及 “早到场且能高效灭火” 这一核心目标,探索打造了高效能消防救援的“宝安模式”。南方+与宝安消防救援大队共建的宝安消防栏目也与读者见面。在消防宣传月期间,南方+与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开辟新内容,把真实的火灾案例深度解析,旨在帮助群众和社会单位深入了解常见火灾隐患的特点,深入认识潜在的火灾风险,提高消防意识,防患未然!

案例1 

事发 松岗街道

3  南方+ 何俊 拍摄

【警情概述】

2024年10月3日,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芙蓉立交107国道往松岗方向有车辆着火。接报后,松岗消防救援站立即前往现场处置、调查。

该起火灾的实际着火地点芙蓉立交107国道往松岗方向,调派松岗站辖区分队共出5车32人赶往现场。 现场一辆厢式挂车后车轮行驶过程中着火场有明火有烟,出一支干线三支水枪进行处理,无人员受伤,无人员被困,过火面积0.5平方。

【起火原因】

经现场勘察及调查询问,该起火灾初步判定为起火原因为轮胎摩擦过热起火。

【火灾责任及处理】

本起火灾事故经核实,为起火原因为轮胎摩擦过热起火,未涉及到第三方,未产生严重后果。现场已对车主进行安全教育,提醒车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安全。

案例2

事发 沙井街道

3  南方+ 何俊 拍摄

【警情概述】

2024年10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蚝乡社区发生一起娱乐场所火灾。接警后,沙井消防救援站立即出动5车28人赶赴现场,起火场所娱乐场所,起火物为电线,起火原因系电气故障/短路,过火面积约0.5平方米,无人员受伤。

【起火原因】

电气故障/短路

3  南方+ 何俊 拍摄

【火灾责任及处理】

受灾单位自行处理

【经验教训】

应加强电路维护定期检查,做到用火用电不离人,人走关电关火。

撰文/摄影:何俊 赵名宇

编辑 栾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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