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线割喉,免责声明怎能算“尽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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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默 达

细细的一根风筝线,许多时候甚至肉眼不可见,却是格外危险的“隐形刺客”。

近日,南京一女子参加一项乡村自行车个人计时赛时,被一根风筝线割伤脖子。“冲出两三米才停下”,网传图片中的巨大疤痕更是让人“脖颈一凉”。

资料图。图源:央视新闻

资料图。图源:央视新闻

这件事特殊就特殊在,女子被风筝线割喉是在一场自行车比赛中——大家都在追求更快的速度,有谁会去提防一根突然出现的风筝线?也正是因为是一场有主办方的、正规的比赛,选手们默认道路封闭并做好了必要的安保措施。出发还没两分钟就出了这么大的事故,主办方显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事故的解决却并不顺利,当女子索要误工费、伤疤美容等后续补偿时,主办方称之前签署了免责协议,并表示赔偿事宜需要咨询公司法务后才能给出确切答复。

靠一纸免责协议,主办方就可以免责吗?

于理,赛道上出现风筝线至选手受伤,与选手本人过失无关,几乎无法防范,显然是主办方的工作没做到位,让参赛者自行承担后续责任和损失太不讲理。

于法,这样的免责协议单方面加重了选手的义务,限制了选手为身体损害索赔的正当权利,主办方却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这样的“免责”无异于自我纵容,站不住脚。

有律师指出,此类案件已有先例,在最高法发布的“齐某与某文化公司、郝某健康权纠纷案”中,法院就判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免责协议”无效。由此可见,主办方想靠一纸协议就逃避责任,并不容易。

说到底,参加体育比赛本是件利己又利他的好事,只有参赛者和主办方相互信任,通力配合,方能追求更快的速度、更好的成绩。

编辑 朱琦
校对 张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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