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考核“百分制”变“千分制”,能推动工作吗?丨党纪课堂③
为了加强对基层部门与干部的绩效考核,某县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千分制”甚至“双千分制”“三千分制”综合考核。
这些指标设置不仅过多过细,还有的考核频率过高,实行月度排名、季度通报,让基层干部苦不堪言。
考核本来是推进工作的“助推器”。然而,从“千分制”到“三千分制”综合考核,让基层干部沦为“表哥”“表姐”,围着考核体系“打转”,不仅考核不出真实情况,还助长了歪风邪气,危害不容小觑。
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六类表现形式,包括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等。
实际上,工作干得好不好、实不实,群众最有发言权。
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自己、把职责摆进去,既给基层干部松绑减负,又撑腰鼓劲,引导每个党员干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
【条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
(二)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
(三)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
(四)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
(五)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六)工作中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文案:南方+记者 尚黎阳
出镜:南方+见习记者 李乾
摄像:南方+记者 张冠军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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