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专访了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员代表杨振,其分享了有关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

乳源人民调解员代表杨振接受专访。阙紫晴 摄
南方+记者:您是人民调解员代表,请简单介绍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杨振:我是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三年多,自任人民调解员一职以来,在各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从来到这个岗位以后,经常与领导同事到现场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南方+记者:我们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面对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您的“高招”和“绝活”是什么?
杨振:以下是我们在调解过程中常用的几种调解方式:一是单独调解。这是我们最常用的调解方式。单独调解易于摸清纠纷发生、发展情况,针对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开展调解工作;便于解决当事人合理的实际困难。此方式调解成功率较高。

二是直接调解。直接调解是指调解人员将纠纷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主持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在实行这种调解之前,调解人员一般都事先单独调解,掌握了处理这起纠纷的情况。比如我调解过的一个矛盾纠纷,赵某租赁钟某的商铺,当时商铺里留有货物一并转给赵某并写了货款欠条,钟某来司法所申请调解,跟钟某了解情况后我们单独找赵某摸清此纠纷的来龙去脉,调解纠纷不能只听单方面的说辞,结合双方的情况研判,有必要时询问第三者。找赵某了解到是因为租赁当时货物有点问题所以才一直拖欠至今没结清货款,之后我们找到钟某询问是否存在赵某所说的问题,钟某也有自己的说法,我们让钟某减免一些货款。之后我们召集双方开调处会,调处会上钟某答应减免300元货款,赵某就是因为减免了这点钱心里舒服就答应一次性还清了货款,货款7750元,其实减免300元也不多,钟某也想早点追回这货款,赵某也想讨个说法,利用双方的心理特点,化解了该纠纷。
三是间接调解。间接调解是指调解人员借助纠纷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的力量进行调解。间接调解方式的运用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针对某些积怨深、难度大的纠纷,动员借助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的力量,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转化工作。二是针对某些纠纷的当事人依恋于幕后人为其出主意的心理特征或受幕后人控制、操纵的特点,先着重解决好第三者的思想认识问题,把对纠纷的正确认识通过第三者作用于当事人,促其转变。如有些婚姻纠纷,表面上看是夫妻之间闹矛盾,其实是公婆或岳父母在背后指使、操纵。对这类纠纷,应首先从做公婆或岳父母工作入手,解决好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然后再通过他们做夫妻双方的工作。
四是非公开调解。非公开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只有当事人在场无其他人参加的情况下进行的调解。非公开调解适用于涉及纠纷当事人隐私权或者协议需要保密的纠纷,如一些婚姻纠纷、家庭内部纠纷和调委会认为不宜公开调解的其他纠纷。比如在“县县通”天燃气管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2起施工方损毁坟墓纠纷,我们就运用了非公开调解的方式,因为施工方的赔偿金额是不一样的,所以在满足当事人的同时必须要保护施工方的利益,并且签署了保密协议。
以上4种调解方式是我们比较常用的调解方法,研判矛盾纠纷合理运用这4种方式方法,必要时相结合使用。

南方+记者:作为人民调解员,在日常业务当中,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给您带来什么样的感受和收获?
杨振:调解是一门艺术,拿着法律法规给双方说教并不难,但要把矛盾圆满化解掉,还要兼顾情理,解开心结。在这三年多的调解工作能跟形形色色的人接触,能与不同社会角色的人交流,是他们教会了我对待调解工作要认真负责讲热情,对待具体的矛盾纠纷要实地查看全面了解讲实情,对待纠纷当事人要耐心细致讲温情,基层调解工作要做到有理有据、有情有义。是他们教会了我要用心去倾听,多听少讲,我愿当乡村和谐的守护者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耕耘,将和谐之花的种子播散在乡村的每一个角落。
南方+记者 潘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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