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起,粤港澳三地推出3项两地牌车辆管理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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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记者从广东交警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经粤港、粤澳商定,自2024年11月15日起,联合推出3项两地牌车辆管理便利措施,以简化办事手续,便利跨境通行。

具体措施为:

一、办理投资类两地车指标延期业务不再核税

投资类两地车指标办理延期业务时不再核税,申请人无需提交纳税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凭批文卡即可办理。

二、办理两地车指标换车业务不设间隔时间限制

已获批两地车指标需更换车辆的,不受间隔时间限制(如新办指标获批后3年内不予换车),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办理。

三、办理投资类两地车指标更换驾驶人业务不设间隔时间限制

已获批投资类两地车指标需更换驾驶人的,不受间隔时间限制(如新办指标获批后第1年内不予更换驾驶人),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办理。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8:00致电020-83111536进行咨询。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办理两地车部分业务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网上办+双向寄递服务”,或前往以下交管服务网点通过自助机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gdga.gd.gov.cn/gac_net

此外,交警部门将统一使用服务热线电话020-83111536与两地车业务申请人/经办人联系,请留意接听,切勿轻信非上述号码来电所称内容。两地车业务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域名为:http://gdga.gd.gov.cn/gac_net。办理业务前,请认真核对正确网址,切勿登录非官方网站办理业务。

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粤交警

编辑 刘婷婷
校对 蒙骏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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