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驾车撞人者,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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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南 平

11月11日晚,珠海市体育中心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驾驶汽车冲撞锻炼市民,致3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3人受伤住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警方当场控制了62岁的嫌疑人樊某,目前案件侦办、伤员救治等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驾车闯闸强行进入体育中心,冲撞正在内部道路锻炼的市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而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性质极其恶劣。警方初步查明,案件系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

35条无辜生命就此陨落,给多少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又给社会带来多么大的恶劣影响,樊某不可能不知道驾车冲撞市民的严重后果,而是任由心中的不满泯灭人性与良知,其行为罪不可恕,必须严厉谴责、依法严惩!

天理昭昭,法网恢恢。樊某因离婚后财产纠纷而报复社会,一意孤行,走上了犯罪道路,公然拿无辜市民的生命泄私愤,如此恶劣行径完全不值得同情,必须以严惩彰显正义、告慰逝者!

也许樊某自知罪孽深重,在驾车逃离时挥刀自残。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作恶心虚吗?是不敢面对法律的制裁、人民的审判吗?自己生活不如意,却要伤害那么多热爱生活、热爱运动的普通人,心理何其扭曲、何其阴暗!

这起恶性案件,再次让我们深刻意识到生命的宝贵与脆弱。无辜市民惨遭横祸令人万分哀痛,警示我们必须以百倍的努力和责任感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编辑 刘婷婷
校对 马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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