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查生产企业次数同比缩减23.1%的情况下,隐患发现数反而同比增加24.1%。芦苞镇被选为三水区镇街执法改革“试验田”,自今年基层行政执法从“九龙治水”向“一龙管水”转变后,当地营商环境、政府效能发生明显变化。
三水区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已明确指出,三水必须破除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勇于向新突围。而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一次破除惯性思维的大转变。
“从改革的成效看,改与不改差别很大,大塘化工园区、芦苞镇‘综合查一次’的改革做法受到了企业欢迎,其中大塘化工园区的经验做法被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作为优秀案例重点推介。”11月11日在三水区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三水区委书记李军表示,这个改革不仅可以深入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同时还是政府提高监管效能,提升三水城市形象的一次重要机遇。
“企业为本”创新执法改革新路
在健力宝中学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同时了解区内房地产市场情况……11月11日,三水区政府在不同领域开展“综合查一次”。
“以前各部门分开检查,耗时耗力,如今‘综合查一次’大大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也便于一次性整改到位,兼顾安全和发展。”佛山昇润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为这个做法点了赞。
如今能获得企业交口称赞,源自今年初三水区进行改革立项,在佛山市五区率先出台《佛山市三水区“综合查一次”制度工作方案(试行)》,正式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逐步构建科学、高效的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体系,推动“分头行动、多头执法”向“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转变。
经过10个月的运作,三水区“综合查一次”改革效果颇佳,普遍实现了行政检查次数、出动人次的同比“双降”和发现隐患数、立案数的同比“双增”,尤其是在部分镇街的改革试验获得成功。
大塘化工园区在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实践中,在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得到有效降低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了对园区企业的行政干扰,做到了“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的合理平衡。
大塘化工园区在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实践中,做到了“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的合理平衡。
大塘化工园区还编制了《“综合查一次”工作手册》,明确“谁来查”“查什么”“怎么查”“标准是什么”,有效提高了“综合查”的效率。
“‘综合查一次’,既保证了我们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又节约了我们很多精力和时间。达到了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化、为民服务效率最大化的效果,这就是我们需要的营商环境。”大塘化工园区企业——佛山市三水联美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谢昇华道出切身体会。而他称赞的大塘化工园区积累的“综合查一次”经验做法,如今不仅得到园区企业认可,也得到省司法厅、佛山市委办、市依法治市办宣传推介。
此外,芦苞镇于今年1月出台《芦苞镇党建引领全科网格建设+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全科网格与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实践,编织基层执法“一张网”、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运用“两违”快查快处机制、实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现了基层行政执法从“九龙治水”向“一龙管水”转变。
芦苞镇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处理违建问题。
今年以来,芦苞镇应急、消防、环保、特种设备四个监管领域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检查生产企业次数,与去年同比缩减23.1%;出动执法人员数人次,与去年同比缩减16.1%;但是当地发现隐患数与去年同比增长24.1%,取得良好的改革成效。
佛山市鼎和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今年芦苞镇搞综合执法改革后,应急消防环保等几个部门搞联合执法,对企业的检查明显减少了,检查标准也更加一致,同时还给企业依规发展提供帮助。
而芦苞镇在“一支队伍管执法”框架下实施“综合查一次”的经验做法,同样得到省司法厅肯定,并在佛山市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行向最深处创体系改革样本
改革是一场坚定信心决心,汇聚强大合力啃下“硬骨头”的过程。三水区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已指出要“深化涉企‘综合查一次’改革”。
回顾这10个月的“综合查一次”改革实践,三水区确实积累了一些好经验,也发现了一些不足。此次三水区召开改革推进会,正是为了巩固转化实践成果,持续深化改革。
从三水区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1+1+3”政策体系看,两个“1”是指两个纲领性文件—《佛山市三水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及《佛山市三水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实施方案》,“3”是指3份配套制度--《“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工作指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指引》及《联席会议制度》。
这份“1+1+3”政策体系相比年初的试行方案,在“综合查一次”定义、事项清单覆盖、检查与执法衔接、与“飞行检查”等工作的兼容及“无事不打扰”与“监管不缺位”的均衡等方面均形成了优化点、突破点。
该“1+1+3”政策体系全面实施后,三水区将全面实现行政检查由“分头查”向“综合查”转变、由“随意查”向“定期查”转变、由“一刀切”向“分类管”转变、由“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有效破解“多头检查”“监管分散”“标准不一”“监督不足”这基层行政检查“四大堵点”,为企业带去“无事不打扰”的“安心丸”。
正是通过有效的法治保障,三水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得到各界认可,成为助力当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
在11月8日召开的2024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上,30个投资明星项目现场进行形象展示,佛山上榜5个,其中三水占3个,分别是嘉士伯啤酒佛山生产基地项目、京东湾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
“各部门、镇街要力争在执法检查前对企业作相关指导,同时持续对执法人员综合水平进行精准提升,从而进一步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在全市乃至全省创出更多三水经验。”李军指出,要及时梳理总结改革存在问题,逐个突破,要建好用好协同会商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监管事项高效统筹联动,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改革亮点扫描
三水区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1+1+3”政策体系,有六大改革亮点:
(一)联合检查事项由31项增至43项。
(二)“综合查一次”并不是只能“查一次”,也不是需要专门“查一次”,本质是“分头查”变成“联合查”。
(三)相比年初的《佛山市三水区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工作方案(试行)》,取消了联合检查“年度计划”内容,消除了“计划性检查”可能产生的“监管失位”隐患。
(四)《实施办法》提出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应当结合检查行业以及检查领域的特性、风险,根据省企业信用风险通用指标体系或部门领域内专业型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对不同信用风险级别和类别的企业,开展差异化监管,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监管措施。即根据不同信用风险类别对不同企业实施“综合查一次”,对信用等级高、违法风险低的,应当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低、违法风险高的可适当增加检查频次,这样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五)《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工作指引》对各部门各镇街如何开展“检查”及查后执法如何对接并形成闭环均有清晰指引。
(六)“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不适用于因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案件线索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产生的检查,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及工作计划的”,依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文件执行。
采写:南方+记者 尹辅华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