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召开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规范管理推进会,全市31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负责人共同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维护良好行业秩序。
会议要求,行业主体要守法经营,主动担当,拒绝使用非法运输车辆,杜绝非法收纳外市建筑垃圾,坚决打赢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攻坚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要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台账记录,落实即将实施的电子联单闭环管理,维护好市场秩序。
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擅自倾倒、处置建筑垃圾,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城管部门将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对乱倾倒泥饼和生产废料等违法行为开展严查,尤其对违法收运外市建筑垃圾的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

为支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发展,东莞城管将加强与住建、财政等部门沟通协作,通过政策引导、市场激励等方式,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助力缓解各资源化利用企业产品出路问题,同时探索成立相关行业协会,引导行业自律管理,开展技术更新提升,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整体水平。
此外,东莞将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积极参与小区和农村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对装修垃圾应收尽收,满足市场需求。各镇街因地制宜,探索“定点收集、集中排放”、“线上预约+上门收集”、可移动式收集箱等方式,规范零星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规范化处置。
南方+记者 马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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