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停止清远市清城区原市区摩托车考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通告》称,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工作改革,进一步规范摩托车考试,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的驾考服务,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打古集镇60号的清城区中心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电子考场已通过验收,并于2024年10月21日投入使用。同时,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万基金海湾附近的原市区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将于2024年11月11日起停止考试。
业务咨询电话:0763—3380023。清城区中心摩托车考场新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打古集镇60号。
南方+记者 邓文燕
通讯员 清城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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