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是司法行政机关神圣的职责使命。为全面深入展现韶关市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所做的工作及成效,以及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南方+韶关频道推出“对话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人民调解员代表、‘法律明白人’代表”系列专访报道,敬请垂注!

武江区司法局局长刘敏接受专访。阙紫晴 摄
今日推出“对话武江区司法局局长刘敏、人民调解员代表张美丽、‘法律明白人’代表肖智文。

南方+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提出要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韶关高质量发展,请问武江区司法局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刘敏:一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武江区“一规划两实施方案”,作为“八五”普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列入每年度全区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抓紧抓严“关键少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不断健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的必备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校重点课程,纳入全区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列入公务员年度培训、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和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二是着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制定武江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行政执法不规范等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断加强,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机制,有力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全力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武江区税务局荣获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称号。
三是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宪法和民法典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八进”为载体,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实施武江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连续七年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稳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一庭两所”联动联调推陈出新,绘就武江调解新“枫”景。
南方+记者:当前“百千万工程”正在深入推进,请您认为司法行政工作和“百千万工程”的契合点在哪里?武江区司法局有什么规划和安排?
刘敏:司法行政工作与“百千万工程”的契合点主要体现在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上,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百千万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我局出台了《关于高水平法治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若干措施》,以15条具体措施推动“百千万工程”,主要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化解纠纷矛盾4个方面落实:
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深入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下放执法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出台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指导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方案,要求涉及下放事项的区直部门每年至少对镇街执法队员开展1次业务培训,提高镇街综合执法能力。

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推动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实现村(社区)全覆盖。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善实体平台建设,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及时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咨询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构建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辖区群众提供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不打烊”。推进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做实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依托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及时排查化解基层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
南方+记者:您认为武江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的问题和短板有哪些?司法局有何应对解决办法?
刘敏:目前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有待提升。部分村(社区)法律顾问缺乏责任意识,怠于履职,将工作当作摊派任务,应付走过场,服务流于形式。同时,部分基层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到位,群众对村(社区)法律顾问不知道和不信任,法律顾问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二是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近两年参加省市案件质量评估案件优良率没有达到100%,部分律师在会见笔录、庭审记录、辩护词、代理词方面做得不够规范。
针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有待提升问题,我区拟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评价激励办法,细化评价指标,旨在以评价激励为抓手,进一步激发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一是聚焦基层实际,提升评价实效。对现有评价体系进行梳理,结合自身特色增加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农村集体“三资”重大项目依法管理、列席村(社区)“两委”重大事项会议等评价项目。二是聚焦作用发挥,提升服务质效。对各项工作指标开展量化评价,具体清晰。三是聚焦结果运用,提升工作积极性。明确把评价结果与补贴发放、评优评先、续签协议等挂钩,并明确退出机制。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还需提高问题,一是加强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压实法律援助人员办好案、办优案的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不断提高办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综合运用旁听庭审、案卷检查、征询受援人意见、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质量监管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提高承办律师归档积极性,提高案件质量。

南方+记者:司法行政机关是构建“1+6+N”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请问武江区司法局在这方面做了什么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下一步有何打算?
刘敏:近年来,我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集中在规范依法执法、多元纠纷化解、优化法律服务、弘扬法治文化上多点发力,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新动能、新活力,全力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始终把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防范各类风险的重中之重。出台武江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6方面重点任务和17项具体举措,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着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办理减免罚案件160宗,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行政执法不规范以及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等专项整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提升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积极推进司法所与综治中心融合建设,发挥“小所大作用”,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以镇街调委会为龙头、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调委会为补充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我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22个,共有人民调解员652人。2023年以来,全区各调委会成功调解案件1551宗。同时,积极开展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一庭二所”调解新模式,成功调解诉前联调矛盾纠纷195件。
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赋能“百千万工程”。始终把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确保服务不缺位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站点建设,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资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时空、全覆盖。2023年以来,服务群众超6000人次。
四是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厚植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底蕴。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连续七年举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压实普法责任制。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级1个,省级7个;培育“法律明白人”364人;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等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法治宣传教育800多场次,实现润物细无声的柔性治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构建“1+6+N”社会治理体系。首先,通过深化人民调解、诉源治理等措施,以及村(社区)法律顾问这支服务基层的重要法律力量,夯实基层社会法治根基。其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通过搭建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满足基层群众、企业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最后,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压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南方+记者:如何有效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请您结合实际谈谈。
刘敏:一是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推动落实政府部门法律论证主体责任。我区制定合法性审查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指引,明确要求各镇街、各部门上报区政府请示件和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等重要文件应先落实本单位的法律论证责任,并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二是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关,保障行政决策合法化。政府法律顾问通过审查决策文件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多种方式,为重要文件制定、重大政策出台、重大事项决策等建言献策、提供咨询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服务政府重大项目,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政府法律顾问在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合同审查等各个阶段,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防控政府法律风险,确保项目建设实施。
南方+记者 潘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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