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工信部网站发布《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孵化器名称、定位、任务、目标、分级、认定等方面进行了修订。《意见稿》中提出,将孵化器按照基础级、高能级、卓越级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了不同等级孵化器的认定标准和评价指标。工信部制定全国孵化器规划、政策和标准,建设全国企业孵化“一张网”,推动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高能级、卓越级孵化器开展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省级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孵化器监管相关工作,促进孵化器规范有序发展。
《意见稿》表示,孵化器应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创新资源配置,提高市场化运营能力,运用智能化、数字化手段提高孵化效能。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鼓励设立技术经理人岗位。探索超前孵化、深度孵化等孵化模式,打造创新创业服务生态,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持续培育硬科技企业,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意见稿》修订要点速览
· 孵化器名称由“科技企业孵化器”改成“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 增加“加速器”,删除“众创空间”。
· 强调专业化,增加“配备专业条件,搭建专业平台,引进专业人才,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孵化服务”。
· 首次提出“孵化器按照基础级、高能级、卓越级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 认定标准调整:如运营主体实际注册并正常运营时间由3年调整为1年,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由不低于1万平方米调整为基础级综合类孵化器不低于3000平方米、基础级专业类孵化器不低于2000平方米,在孵企业数量由不少于50家调整为基础级综合类孵化器不少于30家、基础级专业类孵化器不少于20家等。
· 将“新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毕业企业范围,将“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移出毕业企业范围。
· 管理职责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高能级、卓越级孵化器管理,省级主管部门统筹本地区孵化器的培育和发展,负责基础级孵化器管理,开展高能级、卓越级孵化器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 能力建设方面,增加“鼓励设立技术经理人岗位”“探索超前孵化、深度孵化等孵化模式”“持续培育硬科技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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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4/art_67a1a223be8943959c529b80c279170e.html
【来源:工信部官网、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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